建藏援藏
当前位置:援藏频道首页 > 要闻 > 正文

西藏观察:为盐田立法昌都保护文化资源“活化石”(2)

芒康县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古盐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盐田中的木制立柱和晒盐场地进行了加固保护。2008年,井盐晒盐技艺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3年,芒康县盐井古盐田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芒康县正在积极推进盐井古盐田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条例》是该项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其颁布和实施将为管理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盐井古盐田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

茶马古道已不再艰险,多少往事已销声匿迹,当年不绝于途的马队已被热闹的汽车所代替,唯有古盐田这个依旧“活”着的历史文化资源千年不变,演绎出一组组由盐田、盐女、阳光、和风构成的杰作,定格在人们惊喜的眼眸中,传承在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