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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强化正向引导和警示教育 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近日,西藏自治区朗县拉多乡中心小学原校长丁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一案在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朗县纪委监委组织7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到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推动解决问题。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正向引导和警示教育,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为持续深化以案促改,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部分地(市)原党政“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通报对被查处的有关地(市)原党政“一把手”政治上失守、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等违纪违法事实作出介绍,并从理想信念、对党忠诚、监督制约、严以修身4个方面对发生腐败原因作了分析,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自警自省,主动对照查摆、防微杜渐,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心中有责。自治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面对面向案发地区领导干部通报相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提升推动整改、治理质效。

为做好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腐败案件“后半篇文章”,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紧盯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源头性制度性机制性问题,梳理明确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上存在的违反“三重一大”、充当“掮客”等31种情形和完善报告登记内容要求,相继出台《关于综合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登记备案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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