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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招生简章(2)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周期定为2023年7月至8月。集中学习为40天,其中采风10天、文化类集中授课10天、技艺类集中培训20天;自主创作30天,培训总时长70天。学员须全脱产学习。具体的培训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3年7月初开班仪式、文化类集中授课

第二阶段:2023年7月下旬田野调查与采风

第三阶段:2023年8月技艺类集中授课

第四阶段:2023年9月自主创作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甘孜州德格县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相关博物馆、传习基地、印经院等。

(三)培训人数:25人

(四)课程设置

1、文化类主要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藏族的历史与文化》《汉藏民族艺术的交流与融合》《藏族传统民族手工艺》《藏族美术发展史》《德格雕版印刷文化及经典作品》。

2、技艺类主要课程:《雕版预加工制作流程》《手绘画稿实训》《粗刻画板实践指导》《细刻画板实践指导》《朱砂与藏墨制作》《藏纸制作工艺》《雕版印刷技艺流程》《雕版修补技法》《装帧工艺流程》《雕版传承与创新》。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根据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性考核占40%;最终完成作品占20%;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考核评定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

1.项目负责人:巴多

2.主要授课专家(拟定):

巴多,西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根秋登子,西南民族大学二级教授,著名藏族艺术家。

尹邦志,西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根秋多吉,四川党建期刊副总编(正高)。

泽仁吉美,西南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玉珠措姆,哈佛大学博士,四川大学教授。

益西邓珠,西南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彭措泽仁,德格印经院资深的雕刻大师,国家第一批“藏族雕版印刷技艺”传承人。

颜登泽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藏族唐卡(嘎玛嘎赤画派)代表性传承人。

亚玛泽仁,甘孜州文化馆藏画研究室主任,国家二级美术师,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

江永扎巴,德格《甘珠尔》复刻工程指导老师,甘孜州“藏族雕版印刷技艺”传承人。

充巴,甘孜州“瑞香狼毒草藏纸技艺”传承人,四川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七)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计划于2023年11月在成都展出。

(八)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培训过程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参训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3.在学习、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四、培训对象

1.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25人。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具有较丰富相关领域美术创作经验、善于创新的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

(4)长期从事相关艺术创作的民族艺术工作者。

2.招生范围包括:全国青年艺术家、全国艺术专业院校及综合类高校的美术专业师生、全国各基层文化单位(公司)的中青年美术创作艺术人才、全国长期从事相关艺术创作的民族艺术工作者。

3.其他条件: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能确保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并公布录取结果,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学员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收到录取邮件7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将依次递补录取。

2.被录取学员请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前往西南民族大学“国家艺术基金《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项目组办公室报到。未入选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至6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项目组公众号所发布的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有单位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工作单位/所在院校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见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代表性美术作品5-8件。

4.请将以上1-3的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名为:X省X市X单位+姓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并以附件形式于2023年6月13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zdbjycxrcpx@126.com。

5.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报名文档请使用高清扫描件(非手机拍照),正式录取人员需在报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3年7月初

报到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3《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西南民族大学国家艺术基金《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项目组

联系人:

张老师:18682558205

杨老师:13980588207

联系邮箱:zzdbjycxrcpx@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邮编:610225

(三)注意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6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报名表、单位/院校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西南民族大学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主体西南民族大学所有。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藏族雕版技艺创新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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