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深化“放管服”,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让用人的评人、评人的用人。为改变“政府评、组织评、领导评”的人才评价机制,西藏职称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将25个职称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至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鼓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具备条件的地市行业主管部门、县区和用人单位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推动区内7所高校和自治区农科院自主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实现了用人单位自评自聘、用人自主。
放权不等于撒手,松绑不等于松懈。自治区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职称评审备案清单监管制度,着力推动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重点逐步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转变。各地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确保职称评审纪律,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
“越是推行单位自主评审,单位的责任意识越强,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就连举报都比过去少多了。”一些地方反映,下放职称评审权,使用人单位从过去的部分自主、单向争取、责任压力较弱,转变为全过程自主、责任全担、压力全受,倒逼用人单位用好权,人才的能力和实绩更受关注,评聘结果更加服众。
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运行进一步优化了评审服务,推动职称申报评审电子化,动态更新全区25个职称系列和47个专业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全区452个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在继续教育平台补充上线了卫生、农业、文化等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方便占比较多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让专业技术人才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去。
济济多士,乃成大业;人才蔚起,国运方兴。随着职称制度的“坚冰”不断融化,“不拘一格评人才”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规模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服务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初步建立。